一、办理条件:
凡西安市户籍人口及长期居住在我市,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免费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65周岁以上老年人已办理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或《陕西省敬老优待证》的,到70周岁继续使用,不必重新换证。)
二、办理流程:
(一)持身份证原件办理程序。持身份证原件办理的可到下列任一办证服务点办理。
1.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21号(石油大学南门斜对面)雁塔区政务服务中心1层11号窗口,电话:029-89588907;
2.北郊凤城八路95号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层7号窗口,电话:029-86785045;
3.碑林区南院门27号(原市委大院1号楼1层碑林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29-87366032;
4.莲湖区庙后街169号莲湖区民政局院内后楼1层,电话:029-87246662;
5.灞桥区长乐东路1633号灞桥区民政局办公楼1层,电话:029-62666948;
6.长安区长乐街民政社区办公楼3层,电话:029-85637109。
(二)遗失损坏需要补办程序。“西安市敬老优待证”如果遗失或损坏需要补办时,应当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补办申请需经申请人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委会和区县老龄办加盖印盖章对申请事由予以确认,方可补办。
(摘自西安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