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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处健身与康复训练室管理制度
2018-03-01 11:19  

   一、活动对象:全校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社区其他居民。
   二、开放时间:
   离退休人员:正常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在职教职工:正常工作日19:00-22:00,节假日8:30-11:30、14:30-17:30、19:00-22:00。
   寒暑假期间,活动中心定时向离退休人员和在职教职工正常开放。
   社区其他居民的活动时间由社区与活动中心协商确定,在相关活动室定期组织活动。社区其他居民在活动中心活动时必须有社区工作人员在场协助管理。
   三、进入健身与康复训练室需更换软底运动鞋或休闲鞋。
   四、爱护室内环境卫生,室内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垃圾,不准带宠物入室。
   五、严格遵守器材的操作规程,认真阅读器材使用说明书,听从管理人员指导,如有疑问立即咨询。
   六、爱护室内器材和其他设备,严禁随意拆卸、挪动器材、设备,未按规定操作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七、发现器材和设备有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即报告相关管理人员。
   八、营造整洁、文明、和谐、友好的活动氛围,不高声喧哗,不讲脏话,不随地乱丢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九、高龄老人及患有老年性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人员,应控制活动时间和活动量以避免病情加重。
   十、活动人员离开健身与康复训练室前须关好空调、电灯等电器及所有门窗。
   十一、参加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如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在管理人员的带领下安全、有序撤离。
   十二、每日下班前,管理人员应及时整理设备器材,检查空调、电灯等电器及所有门窗是否关闭,关闭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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