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离退休人员丧事处理规范
2013年11月14日·西科办发〔2013〕15号
为了做好我校去世离退休人员的丧事处理工作,本着“以亲属为主、离退休前工作单位(部门)协助,离退部门协调”的原则,特规范以下有关事项:
一、丧情通报
离退休人员去世后,离退处负责向离退休前工作单位及相关部门通报情况。
二、看望慰问亲属
由离退处召集组织部、人事处、校工会、统战部、离退休前工作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代表学校上门看望慰问其亲属,通报丧事处理方面的政策及相关情况,听取亲属有关意见及要求。
三、治丧具体分工
1.人事处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负责丧葬费、抚恤金,以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政策性问题的解释落实办理工作。
2.离退处协助亲属联系办理火化手续,起草并发送讣告,书写挽联,并协调相关工作。
3.离退休前工作单位(部门)协助亲属运送遗体、起草生平介绍,协助亲属布置遗体告别仪式会场,主持遗体告别仪式及协助亲属做好相关安排,治丧期间安排人员照顾亲属等。
4.组织部负责生前系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副高职称以上人员生平介绍的审核等相关工作。
5.统战部负责生前系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县处级以上除外)生平介绍的审核等相关工作。
6.校工会协调做好亲属工作,并参与告别仪式会场的布置等。
四、遗体告别的有关规格
1.生前系厅、局级、教授及相当职务的,由校领导分别主持告别仪式和介绍生平。
2.生前系县处级、副高职称及相当职务的,由生前单位(部门)主持告别仪式,校分管领导介绍生平。
3.生前系其他人员的,一般由生前单位(部门)主持告别仪式和介绍生平。
五、丧事用车
1.离退处和亲属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用车的车型、数量、用车时间,离退休前工作单位(部门)统一联系调用车辆,用车费用从学校专项经费中列支。
2.丧事用车的范围:发送讣告、办理火化手续、遗体告别仪式时接送亲朋好友和同事、运送花圈、市内骨灰安放等。
六、经费管理
丧事用车、派人前往外地参加遗体告别仪式、去世人员亲属慰问金由离退处负责审核,学校专项经费列支。
七、其他规定
1.居住在西安市以外的离退休人员去世,丧事一般由遗属在去世地自行办理,并报告离退处或离退休前工作单位(部门),原则上不派人前往。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学校派人参加遗体告别的,由离退休前工作单位(部门)或离退处派1-2人前往参加告别仪式。
2.丧事处理过程中的其它未尽相关事宜,由分管校领导协调处理。
3.此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