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销离休干部医药费的通知
- 2014-03-03
- 3
- 办公室
根据《关于教职工参加医保后有关问题的通知》(西科资后办发〔2013〕3号)精神,我校将于3月5日上午在离退处报销离休人员医疗费用。
请离休老干部准备好相关票据,于3月5日上午8点,到离退处二层会议室报销医药费。
请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网站手机版。
根据《关于教职工参加医保后有关问题的通知》(西科资后办发〔2013〕3号)精神,我校将于3月5日上午在离退处报销离休人员医疗费用。
请离休老干部准备好相关票据,于3月5日上午8点,到离退处二层会议室报销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