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退处收取门诊特殊慢性病和公务员特殊疾病申请材料的通知
- 2013-09-27
- 3
- 办公室
关于收取门诊特殊慢性病和
公务员特殊疾病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位退休老同志:
根据校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资后函〔2013〕51号《关于收取门诊特殊慢性病和公务员特殊疾病鉴定申请材料的补充通知》要求,请于2013年10月8日上午8点30,将准备好的门诊慢性病和公务员特殊疾病申请材料,以及《异地就医申请表》交离退处2楼会议室,校医保办人员将对准备材料进行初审和收取。
请相互转告。
离退处办公室
2013-9-27
